朱元璋的佛缘
在历代著名帝王中,明太祖朱元璋与佛教缘分可谓特别深厚,其对佛教制度亦多有建树。朱元璋,濠洲钟离(今安徽凤阳)人,自幼家贫。元至正四年(1344),淮北大旱,瘟疫流行,由于父母、兄弟相继去世,17岁的他入皇觉寺为僧,后又作游方僧,在淮西的光、固、汝、颍诸州游历了三年多,对佛家的慈悲度世与忍辱苦行有深切的体会。
由于早年的出家经历,朱元璋对佛法的立教宗旨与义理有着较为全面、透彻的了解,其护法护教的基本态度也是相当明确。每见善信真修,他都由衷地赞叹。
对于佛教,他笃信佛家的因果学说,认为“定业难逃矣,果报昭然矣”,一生都很注重对佛学义理的研讨。朱元璋一生除亲著《集注金刚经》外,还御制佛教论文集《护法集》,写有大量关于佛教方面的诗文,收入《明太祖集》中的就有文章四十六篇,诗偈若干。其中对佛教去恶扬善的现实意义与辅政作用的阐述,常能发前人之未发。他认识到佛陀立教之目的,在于使人人明了祸福因果,明心见性,仁慈忍辱,诸恶不作,百善奉行,意在消愆而息祸,利济群生。
他极为重视佛教的辅政作用,将佛教事务视为朝中大事,对佛教制度、僧寺清规多方整饬,期望以此整顿僧团,去淤除垢,“振扬佛法以善世”。为加强朝廷对佛教事务的管理,洪武元年,朱元璋在南京天界寺设立善世院,命僧慧昙管领佛教,又置统领、副统领、赞教、纪化等员,以掌全国各名山大刹住持的任免。洪武十五年,又仿宋制,在南京设僧录司,有左右善世、左右阐教、左右讲经、左右觉义等职,由礼部任命;各府设僧纲司,州设僧正司,县设僧会司,督导僧众行仪并主管考试等事务。洪武五年,他下诏对各地僧人普给度蝶,废除过去的免丁钱。洪武十七年,采纳礼部尚书赵瑁的建议,规定每三年发度牒一次,并加考试,不通经典者淘汰。洪武三年,朱元璋召集各地僧耆,将全国佛教寺院划分为禅、讲、教三类,以便于统一管理及督促僧人专心办道。其中禅寺为不立文字,专求明心见性的禅宗寺院;讲寺则包括禅宗外的各个宗派,主要从事于弘扬诸经义旨,并依之修持的寺院;教寺为专修瑜伽教法及应赴各类佛事的经忏寺院。洪武二十五年,还进一步制定了禅、讲、教三类僧服色别,成为明代佛教制度的一大特色。
朱元璋还很重视佛教经典的整理、流通与讲习,洪武五年,他召集江南名僧至南京,启建“广荐法会”,组织力量点校、刻印藏经,到洪武三十一年,共收录佛典一千六百余部七千多卷,史称“洪武南藏”。他亲著《集注金刚经》,还多次下诏命天下僧人讲习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楞伽经》,对禅宗在明代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此外,他还常对佛教具体事务,如寺院住持人选、礼佛诵经之法、佛事仪规等亲自过问,可见其对佛教重视关心的程度实非同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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